《孑孓》起舞:语言镜宫的光与火

文|谢  明

这是一个何等精妙与疯狂的语言装置艺术,《孑孓:镇上人城里生存文本》(以下简称《孑孓》)用庞大而丰富的语言搭建着一个文学魔幻:地方俚语、职场话术、古典话本、宣教语言、法律语言、娱乐台词、哲学文学摘句……滚滚而来的语言洪流裹挟着现实镜像,初读时未免令人惊慌失措,但冷静下来这又是如此熟悉的一个世界。我们生活在语言和语言对应的世界之中,生活是一个不断省略与弃置、选择和生成语言的过程,连写作也是如此。我们只留下了与我们思考和行动有关的语言,其他多余语言生成即是毁灭,与我无关。

但总有人不甘束手就擒,或者说是无法放弃向语言造反的冲动,在热爱语言的同时又去控诉语言。在一泓的眼里,语言和世界的对应是一个不断分崩离析又不断缝合重生的过程。《孑孓》的离经叛道正在于此,尽管他熟练地掌握了巨量的语言,从村妇、街坊、经理人、永井荷风、聂鲁达、吴冠中、约翰·伯格乃至以赛亚·伯林这样的学术红人,他并非将自身托付给其中的任何一人,而总是保持着和他们亦敌亦友的关系,他们的语言是一面面形状各异的镜子,而“我”的生活则是不断在这个镜宫中穿梭的庸常。

艰难就在于此,只要继续与同类为伍,我们就只能生活在一个语言的世界,为万事万物覆盖语言的薄膜,并早已习惯于将薄膜与事物视为一体,两者不可剥离——只有极少数的勇者会试图做剥离的尝试。干这样事情的人经常是处于亢奋状态的天才,剥离掉语言的薄膜去看待世界,或者剥离世界去研究语言的薄膜,后者会成为索绪尔和维特根斯坦那样了不起的语言学家,而前者有没有人做则无从知晓,或者无法给出结果——因为离开了语言世界,什么都表达不了,只剩下沉默。

也许将两者调和一下是个可行的办法,将薄膜挑起却不全部剥离,让附着在世界上的语言以一种浮动的方式去呈现,观看意义会发生什么微妙的变化、审美又能进入一个什么样的妙境——这个实验我们姑且可以称为“文学”,或者加上一个定义称为“实验文学”。这种实验往往意味着自讨苦吃,搭建一个如此庞大的镜宫耗费了一泓八年之力。他从未想过讨好任何一种类型的读者和评论家,他只想讨好自己。这个态度在生活中是荒谬的,但在文学世界里,所有的作家理应只做他自己的君王,荒谬即是与众不同的璀璨,永远不要小瞧了狷狂耿介又不自量力的这一类人,文学每每在关键时刻依靠这样的挑战得以前行。

故事辗转于回龙镇、红花坡和电视台三个狭小的地域,以人物群像和生活喧嚣不断激起语言的涟漪,这是第一层寓言结构;而一泓的阅读经验则是第二层语言结构,摘句往往以意识流或者画外音的方式冷不丁地出现,如同给庸人的絮絮叨叨,不断给予醍醐灌顶;第三层则是他为摘句所做的释义、注解和引文,将意识流中的隐喻转为明码,再用这个明码去制造另一层隐喻。

很显然他将乔伊斯当成了自己的写作底盘,《尤利西斯》布鲁姆式的意识游荡包含着都柏林意识与文化的庞大符码。《孑孓》也采取了“游荡”“自由联想”两种方式,比起编织复杂的故事线,布鲁姆的方式实在是一种很省力的方式,“游荡”天然地对语言起到一种吸附的功能。所不同的是,一泓并未将意识流作为谜面和审美去看待,而是将构成意识的语言要素进行版画式的镌刻,将语言升格为可以剥离客观世界与文化实存的符号去看待,从而为他的文学实验找到全新的方法,去实现一个艰难的目的。

比如在《尤利西斯》中经常出现的疯子、婴儿等意象,在乔伊斯那里往往暗喻着某部小说中的道具、某个宗教传说的神秘。在后来的解读者那里,对意象的解码意味着制造一种全然的对应关系,对应就意味着好奇心的满足。但在《孑孓》里,意象以语言的面貌呈现,而解码并非找到语言里面的文化对应,而是找到和文化之间的错位,找到语言的生成逻辑和环境,找到它的荒谬与可爱的种种乐趣。小说里大量出现的汨罗方言可作为一例,“健”“锄头血”这类词并非因为乡亲的使用变得可亲,反而是镜中的生活因为这样的词变得荒唐而卑微。

这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生活,没有结局的食色性,没有成败的职场和名利,没有荣光,也没有耻辱的文学梦和夜场。这也是我们永远无法用掩耳盗铃去解脱的语言旋涡,“气氛”“嘲笑”“高贵”“猪”……这是一些我们永远明白含义却不甘心就此被绑架的词语,每一次使用仿佛都是错误;“在没有发明眼镜之前,眼镜蛇该怎么称呼?”“听说艾滋病也是国外来的?”……还有这样一些看似无聊却又有丰富社会学意义的句子,语言大部分脱离于行动,自行其是,哪怕是那些我们永远觉得足够蛊惑却不知该如何使用的命令与规则。这类语言与一泓大量引用并注释的作家诗人哲学家的句子形成了古怪的错位,更顶层的语言居然是更令人警惕的语言,说了越多真相的语言同时也是带来越多困惑的语言。在这种蔚然大观的语言装置中,亲人、同情、爱情、虚荣、成功等种种价值连同定义它们的词语得以重估和被质疑。诚然,关于语言学的问题,社科研究会比文学更加有效,但文学永远比社科有着更形象的思考和更多的乐趣。

欣赏《孑孓》的语言装置并非意味着去忽略里面的审美性和故事性,否则这只能称之为一本语言汇总册子而不是语言小说。相反,一泓的才华狡黠地隐藏在他对语言的巧妙安置之下,他自如地掌握着几种类型作家的审美趣味和叙事风格,只是不甘心让任何一个作家的风格去统治这个故事。他不经意地使用福楼拜式的伪主体叙述,那里面包含刻毒的道德诅咒,也有福克纳式的喃喃自语,在对愚昧疯癫津津乐道中饱含着绝望和嘲讽。当然,最常见的依然是乔伊斯,那种一眼看穿文明积层的深邃,凝聚着对生活的深沉热爱和个体的真挚同情。他津津乐道于这个可见也可说的世界,有足够阅读经验的读者会看到里尔克式的医院,亨利·米勒的现代性糜烂,甜美温柔的湖畔诗人,娱乐节目里的快乐泡沫,饕餮之中的粗俗痛快。这是导向那个不可说世界的初始点,我们已经消费过的生活,可以用语言再生成一次。所有风景和经历都在呼唤语言,拨动意识去生成语言,而所有语言都不足以恰如其分,所以它们又不得不重新生成。语言在追逐行动的脑袋,行动的尾巴又在追逐语言的开始……这个古怪的体验像是参加一项语言的体育运动,也像是打一盘语言的贪吃蛇游戏。而我们的精神谜底和世界谜题,既无法被消费,也不能用语言生成。

这是一种无法复制和模仿的写作,一泓轻巧地让语言和世界错位那么一点点,就诞生了一个全新的类别,正如罗兰·巴特所说:“他人的终结之处,正是他的起始之点。”

他否定了语言的澄明,是为了内心的澄明。我们的语言并非和意识密不可分,何况行动?语言会创造文明的灿烂,也会创造生活的荒谬与混沌,语言相当于知觉的一副眼镜,它永远不够精确,但你永远也离不开它,因为撕开语言,一切成灰。

文学从来不是一门生意、一种教诲,所以探索者从来不是在试错,也从来不是在争取奖杯。他永远是一种审美,一种见解,一种略带疯狂的孜孜不倦,那是我们习以为常世界里呼喊的惊奇,为无关痛痒的生活加上一层沧桑而理性或者温柔又天真的薄膜。■

(本文作者单位为中南传媒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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